11月1日,有网友反映,在吉林白山市松江河前往二道白河环山线的国道上,一辆轿车与一只黑熊相撞,黑熊当场死亡。11月2日,长白山公安局池西分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,事故已处理,司机人没事,不涉及处罚。有律师表示,车辆损失需由司机自己承担。
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介绍,司机需自行承担自身车辆的损失。
黑色轿车撞死黑熊(视频截图)
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,夜幕下,一条机动车道上躺着一只黑熊,旁边停放着一辆开着双闪灯的黑色轿车。记者注意到,视频中飘着大雪,道路湿滑,黑熊身边能看到掉落的车牌。
该网友发文称,1日晚6时,他驾车途经吉林长白山附近的国道,路遇事故现场,司机在原地等待。当时道路湿滑,他便停车随手拍下视频记录。
极目新闻记者获悉,该事故位置在吉林白山市松江河前往二道白河环山线的国道上。11月2日,长白山公安局池西分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,该事故属于司机造成的单方意外事故,已处理完毕,驾车女子人没事,也不涉及处罚,黑熊已被移交至相关部门处理。
被撞死的黑熊(视频截图)
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介绍,撞死保护动物是否需涉事司机承担法律责任,核心取决于事故是“意外”“过失”还是“故意”。如果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意外事故,野生动物突然闯入道路,驾驶员已采取必要措施但仍无法避免的碰撞,而且事后也及时将情况告知相关部门,且没有肇事逃逸,通常不涉及任何刑事或者行政责任。
马俊哲律师表示,如果涉事司机驾车进入动物保护区,未能谨慎驾驶并观察道路周边情况,未尽到注意义务,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,反而逃逸。该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,还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,需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;情节严重的,还将承担行政责任,甚至刑事责任。
对于车辆受损的情况,马俊哲认为,司机需自担车辆损失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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